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格尔木市教育局 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及特殊教育 学校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教学的发展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二)中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特殊教育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中国手语、盲文,能与聋哑人、盲人正常沟通交流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行业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四)幼儿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已取得幼教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资类艺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格者或关的职业资格者优先。 (六)研究生报考者免笔试。 (七)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者。 (八)具有教师资格证。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三、招聘计划
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招聘计划 |
招聘职位 |
职位数(名) |
中学政治教师 |
1 |
中学语文教师 |
7(含3名特教) |
小学语文教师 |
4 |
中学数学教师 |
6(含2名特教) |
小学数学教师 |
2 |
中学物理教师 |
2 |
中学化学教师 |
1 |
中学英语教师 |
2 |
中学生物教师 |
1 |
中学地理教师 |
3 |
中学历史教师 |
1 |
幼儿园教师 |
10 |
注:中学数学教师其中1个职位汉藏双语授课者优先;中学化学教师职位汉蒙双语授课者优先。
职业技术学校招聘计划
专业 |
课程 |
职位数(名) |
焊接技术应用 |
焊接电工 |
1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电工识图 |
1 |
电气运行与控制 |
电机与电气控制 |
1 |
电力电子技术 |
1 |
学前教育 |
舞蹈 |
1 |
风电厂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
电子线路 |
1 |
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 |
1 |
化学工艺 |
化工基础 |
1 |
酒店管理与服务 (含旅游专业) |
现代酒店管理 |
1 |
旅游公共与礼仪 |
1 |
合计 |
10 |
四、招聘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格尔木市教育局人秘科,联系人:安老师,咨询电话:0979-8465730; 3、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生也可持学校证明)、3张1寸免冠近照; 4、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 5、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2年8月14日 五、笔试内容(占总成绩40%): 笔试内容体现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笔试分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占30%)和专业基础知识(70%)两部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于2012年8月18日在格尔木市教育局大厅及格尔木市教育局信息网站()同时公布。 笔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若面试人数不足1:3的比例,则采取按参加笔试人员的80%的人员进入面试。 六、面试内容(占总成绩60%): 1、中小学职位: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命题范围中学职位以八年级现行课本为主,小学职位以四年级现行课本为主。 2、幼师职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艺术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教师的基本素质及艺术水平能力。 3、职业技术学校职位: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以及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 4、特殊教育教师: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特殊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面试以说课、讲课为主,面试题目随机抽取。基本程序为抽课题,用30分钟时间准备,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讲课时间为10—15分钟,以上三个环节均围绕所抽取的课题进行。根据测试情况,专家评委当场打分并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2年8月19日-8月21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计划聘用岗位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核。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监察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负责招聘教师的各项考核工作。 九、公示及审核聘用 1、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根据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经市教育局报送人事部门审批后,由格尔木市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统一签定为期一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合格者可续聘)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十、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中学教师、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每人每月1200元,小学教师每人每月1100元,幼儿教师每人每月1000元,(含养老、医保、失业保险金),由市财政支付,市教育局根据聘用教师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按月发放。
咨询电话:0979-8465730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聘考核领导小组。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格尔木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