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号召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进行挂职。经过报名、选拔等程序,我于2011年2月赴青海省循化县挂职,任团县委副书记。当时的我喜忧参半:高兴的是组织给予我充分的信任和支持,让我有机会实现为西部人民做点事情的理想,为国家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担忧的是孩子年幼,妻子工作繁忙,亲人会有很大的生活压力。但是,妻子告诉我家里的事情她能做好,让我不用担心;学校和学院领导也给予我极大的关心支持,这让我更没有了后顾之忧。
一年的挂职锻炼,让我体会到了奉献国家的责任感,体验到了青海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活力,也深深被循化的美丽神秘所征服,更体验到撒拉文化的兼容性与多元性、创新性与灵活性。 高校团委到团县委之间的岗位转换,为我提供了一个崭新的领域和视角。挂职期间,我每天抽出一个小时关注青海和海东时政,了解民俗民风,把县里近几年的文件、报告、总结仔细阅读了一遍,积极向周围的领导和同事请教做好基层工作的技巧。这样一来,我很快熟悉了团县委的工作流程,对基层团组织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从3月份起,我开始参与在全县推开的乡镇、街道共青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探索“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实现路径,在人员选配、工作流程、推进步骤等方面,都花费了大量的心血。
基层团组织是一个绝佳的锻炼基地,经过深入基层团组织进行调研,结合循化团情,我采取了多元化的团组织设置模式,扩大了团组织覆盖面。在道帏、文都、尕楞、岗察等藏区乡镇,依托当地浓厚的民族传统文化和旅游文化资源,挖掘并推广民族文化资源,通过举办农牧区青年文化系列活动,抓住青年工作特色及亮点,丰富服务青年的工作载体,试行了“团组织+希望工程+青年篮球协会+民族文化舞蹈队”等新型组织模式;白庄镇、街子镇团委务工青年众多,我和同事们充分发挥青年就业服务站的力量,积极联系驻外务工青年办事处,建立“团组织+青年就业服务站+驻外务工青年办事处”。
在工作过程中,我了解到,循化县未成年人中团伙犯罪、暴力型犯罪、低龄化犯罪呈上升的趋势,而循化县法制教育的力量相对于青少年对法制知识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利用所学,举办一系列报告会,为未成年人做点事情”的想法逐渐在我心里萌生。
工作之余,我主动联系循化县人民法院,通过与法院院长和相关法学专家的交流,对循化县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典型案例、未成年人喜欢的授课方式以及民族地区开展报告会的注意事项了然于胸。我深入中小学,对未成年人对相应法律和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进行了调查,积累了大量翔实可靠的数据;仔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查阅了十几万字的材料。当《让青春与法同行》的调查报告完成时,我在循化职业技术学校、循化中学、高级中学举办了三场报告,1100余名师生分享了这份劳动成果。很多老师告诉我,这样的法制教育报告进校园,很好地引导了青少年学生的行为,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增强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