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专题会,研究今年青海省就业工作。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青海省将实施八项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环境,使年内城镇新增就业5.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这八项措施是: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做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就业工作,启动全省经济园区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在西宁经济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等3个经济园区和11个工业园区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时选派人员到岗服务,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改善园区企业用工环境,进一步缓解劳动者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局面。
二、将加大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力度,指导地方创新管理手段,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经济园区人力资源服务、公益性岗位管理、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中的政策。
三、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建立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全面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继续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特岗教师、青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力开发基层服务岗位和见习岗位,重点解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继续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继续实施藏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开展玉树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试点工作,全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将加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农牧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着力打造劳务品牌,继续组织开展赴新疆采摘棉花和赴海西采摘枸杞活动。结合全省经济园区用工需求,重点做好信息服务、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等工作,做好就业衔接。
五、以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继续实施“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
六、将继续完善和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场地等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培训进社区”活动深入实施,完善配套政策,不断提高青海省创业促就业工作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农牧民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农牧民自主创业。另外,以西宁、格尔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核心,积极在政策支持、创业服务和创业环境营建方面探索创新,在西宁市、格尔木市开展家庭服务业试点基础上,适时推广经验,选择省内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工作。
七、加强就业援助的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建设,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登记认定和针对性帮扶,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全面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完善城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平台建设,深化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完善以登记失业人员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为主体的就业信息监测制度,指导各地加强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 (记者 辛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