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我省把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农牧区经济增长和农牧民群众增收的重要渠道,不断加大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有效推动了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步伐。
省就业局副局长李生荣:
(出录音)李:充分运用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服务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拓展农村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建立健全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农牧区劳动力输出机制;促进农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促进农牧民更新观念积极投入转移就业活动中,不断增加转移就业收入。(录音止)
为了加快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政策支持。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农民工办实事、解难题,4年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的“春暖行动”,实施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以及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并加大劳动用工检查力度,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他们还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等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2010年,我省就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五万三千多人。
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办事处经贸科科长张海宁:
(出录音)张:近年来,我们小桥办事处主要对农民工进行电工、烹饪、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员等方面的培训。(录音止)
通过培训,农牧民群众掌握了一技之长,提升了就业机会,增加了就业收入。2009年,西宁市城北区北杏园村村民阿怀发通过就业技能培训掌握了汽车修理技术,并在西宁市一家汽车修理厂找到了工作。阿怀发:
(出录音)阿:以前打杂工,干脏活累活的时候工资也没有保障,现在学了这个技能之后,在西宁这边找的工作,工资挺高的。 (录音止)
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为我省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注入了活力,也有效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带动了我省农牧区经济的发展。据统计,2007年以来,全省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一百三十六亿元,人均劳务收入三千四百元。(作者:张永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