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布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进行公示,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公示期为7天。
6、体检
拟定于2012年元月上旬,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同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时须提交本人档案、政审表等有关材料。若不按时提交有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在同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决定是否聘用。
9、聘用
拟聘人员经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本人不服从分配,不胜任本职工作,以及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方面有不良表现的予以解聘。
被聘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按期转正;若在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延期1年转正;延期后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享受现行大中专毕业生起点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