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演职专业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省州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海南州民族歌舞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的 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拟聘人数 聘用岗位 专业 所需资格条件 海南州民族歌舞团 2 男演员 舞蹈 舞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3周岁以下(1988.10.31以后出生),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懂藏汉双语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面向社会。 1 女演员 舞蹈 1 主持 播音主持、新闻、汉语言文学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1986.10.31以后出生),女性,身高1.68米以上。具有一定的主持经验和写作能力。懂藏汉双语或有声乐、舞蹈、器乐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面向社会。 2 声乐(男女各1名) 音乐类相关专业 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27周岁以下(1984.10.31以后出生),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2米以上,懂藏汉双语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面向社会。 1 作曲 音乐类相关专业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6.10.31以后出生),男性,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作曲经验,擅长民族音乐、有声乐、MIDI制作特长者优先。面向社会。 1 编剧兼文秘 专业不限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1.10.31以后出生),男性,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者优先。面向社会。 1 灯光操作 专业不限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同上),男性,具有一定的舞台灯光操作经验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面向社会。
(二)报考条件。报考者能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同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总成绩中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2月7日 2、报名地点:海南州民族歌舞团(州人社局派员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版彩照3张,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填写《海南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缴纳考务费150元。 4、报名结束后,向社会公示报名人员名单及享受政策加分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11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及专业要求确定。 1、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考人员的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2、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12月13日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内容根据用人单位岗位专业要求确定,采取现场操作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 4、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考生笔试成绩公告时一并通知。 五、考核及聘用 1、体检考核。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顺序,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者,则从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空缺。 2、聘用待遇。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全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有事业单位人员各项工资及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一年。 六、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要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阳光操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考务人员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成立海南州民族歌舞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州人社局,具体负责考试考核等各项考务工作。届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宗果赵建梅张祖伟 联系电话:0974—8512774、8513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