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西宁市人民政府了解到,为了让各类人才发挥才干,在工作岗位上脱颖而出,西宁市出台了《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今后,西宁市每3年都将评选出5个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10名优秀人才,并给予丰厚奖励。
《办法》中提出,人才工作先进集体主要是为西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是为西宁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中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优秀党政人才要政治坚定、勤政廉政、业绩突出、群众认可;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具有突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企业内部和同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所在企业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西宁市同行业先进水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要在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在企业技术、工艺、装备改造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教育、医疗卫生、文艺、体育、新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较深造诣,为大家公认的某一领域学科、行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技能人才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或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获得优秀人才称号的人员除享受相应奖励外,还享受短期疗养等待遇,并在参加市内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单位内部竞争上岗笔试成绩加5分。
此外,西宁市还将建立优秀人才联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努力改善优秀人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优先安排参加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作者:周建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