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西宁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对就业困难群众实施重点援助,更好地服务社会公共事业,西宁市经过反复调研、论证,日前正式出台《西宁市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对就业困难群众的援助力度和范围。
3月28日,记者从西宁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西宁市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目的,将城镇零就业家庭的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或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或土地被征农民和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一并纳入援助范围,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获得公益性岗位的优先安置。此外,《办法》中还明确了公益性岗位安置,必须坚持“面向社会、自愿申请、审核认定、公开公示、组织安置”的原则,岗位的招聘、审核、认定等工作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作者:周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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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就业援助月”活动圆满结束1395名就业困难人员找到工作
家住西宁市城东区的毕红英是一名“4045”人员,在今年青海的“就业援助月”活动中,她在各级就业部门的帮助下开了一家布艺店,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3月28日,记者见到毕红英时,她正忙着赶活儿。毕红英告诉记者:“下岗以后,因为没多少文化,找工作一直成问题。有了这家布艺店,全家人的生活就有依靠了。”
像毕红英这样的“4045”人员是今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重点援助对象之一。这次活动期间,各级就业部门共帮助1395名“4045”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找到了工作。今年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全省共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58场;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4500人次;提供就业信息三万余条;确定援助对象2675人;为5986名从事公益岗位和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兑现了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险事务代理近一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就业援助月”活动中,青海将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高校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玉树地震灾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各类失业人员和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或遇到新困难的人员,以及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大龄(或生活确有困难的)未就业人员和各地确定的其他需重点援助的人员,纳入经常性重点援助范围。(作者:幼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