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1年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数
2011年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414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青海省教育厅网站()、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青海生源毕业生。
(二)学历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所学专业在小学学段没有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可申报对应或相近的初中学段学科);往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学科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且所报学科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学前教育专 业毕业生不纳入特岗教师招聘范围。
(四)报考藏汉双语学科者,须具备用汉语和藏语授课的能力,且报考玉树地区小学藏汉双语学科者须进行藏语康巴方言测试。
(五)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
(六)在青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持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七)参加青海省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的毕业生,凭省教育厅颁发的顶岗支教实习证书,在总分中加5分。
三、待遇及优惠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为3年,服务期计算工龄,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任职满1年后,可按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要求申报评审职称。个人档案由学校所在地教师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入任教地区。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期满后,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制内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根据青办发(2005)38号文件规定,聘期期满后报考本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的,可在考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 报考者请提前准备好宽114-150像素、高156-19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类型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文件,在2011年5月30日至6月8日内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后,如实提交有关报名信息。报考玉树地区小学藏汉双语学科者,请在6月7日前网上报名注册,并在6月2日至7日内到青海师范大学西校区(西宁市西川南路42号,原水校)参加由玉树州教育局组织的康巴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持合格证明在6月8日前到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西宁市五四西路35号)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二) 2011年6月14日~17日,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者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A4型号白纸打印,且打印出的准考证要清晰可辨。
(三) 2011年6月18日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和学科专业知识。
(四) 2011年6月24日后在青海省教育厅网站()分阶段依次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相关事宜。具体时间安排见《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安排表》。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师范类专业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五)录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报到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州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到,任教学校由州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并与县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县教育局在秋季开学前安排特设岗位教师到校任教。
政策咨询电话:0971-6310741
技术咨询电话:0971-6166319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