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五项”帮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后劲。一是提供人才帮扶。通过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培训班”和“职业技能培训班”,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精选10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到国内优秀知名企业进行考察学习。开展“送岗位到院校,聚人才于企业”活动,搭建高等院校与企业间的人才流动平台,为小型微型企业引进专业人才服务。二是提供合同帮扶。免费提供合同示范文本,指导依法签订商品买卖、股权质押、加工承揽、建筑施工、运输仓储、技术转让等合同,防止合同欺诈。三是提供信息帮扶。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利用企业登记数据信息,编写专题统计分析,为经济发展、政府决策、市场监管提供参考。加强青海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建设,增设和完善业务栏目,方便信息查询。加强青海非公有制经济网站建设,积极为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市场信息服务,搭建企业及企业家学习交流平台,宣传企业形象和发展业绩。四是提供推介帮扶。组织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青洽会”、“西洽会”、“兰洽会”、“中博会”、“品牌商品推介会”等各种类型的经贸洽谈和品牌推介活动,促进企业合作交流、项目对接和技术对接,为形成企业间的强强联手、项目联姻搭建良好平台。五是提供维权帮扶。发挥“青海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员法律维权中心”的作用,帮助健全完善企业维权保障机制。建立连接一根亲民服务线、搭建一个宣传教育台、打造一支流动宣传队的“三个一”维权服务机制,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维权服务。
营造三个环境拓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空间。一是营造诚信守法的发展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联系点和行政指导联络员制度,广泛采用行政提示、行政预警、行政告诫、行政约见、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指导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信用信息管理,按期参加企业年检和申请延期参加企业年检的小型微型企业、有轻微违法行为且已及时纠正的小型微型企业均纳入“A”级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助推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强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业和依法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的监管,依法查处强制交易、强制服务、滥收费用等限制小型微型企业竞争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仿冒小型微型企业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营造宽松的生存环境。对违法行为轻微,经教育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小型微型企业,不予行政处罚。对存在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的户外广告,但内容合法、符合登记条件,在限期内补办登记手续的;因不可抗力或确有其他免责理由,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超经营范围经营行为未涉及前置许可及危害公共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行为的实行首次免罚。(牛建中 马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