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拥有覆盖全省城乡的个人、公司金融服务网络,也是全省金融服务覆盖范围最广的金融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20名。竭诚欢迎有志、有识之士加盟青海农信,展示才智,共创未来!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定向报名、定向招录的方式(具体招聘名额分配情况请咨询各报名点)。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5、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有3年及以上金融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
7、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专业对口的,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文化专业要求
金融、财经、计算机。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行、社现场报名,同时提供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另需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各行、社将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初审后,报省联社员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包括各种证件的原件)。报名费每人100元。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7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招聘总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30%。
(四)体检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面试成绩及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所报岗位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者应主动加强与所属行、社的联系,及时获取面试、体检及录用通知等信息。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9日—10月28日
2、报名地点:全省各县(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户口所在地县(市)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拟于11月6日(星期日)在西宁集中进行笔试,笔试分综合和专业2个科目,综合类考试包括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专业知识考试分金融、财经和计算机三类。
六、注意事项
(一)若应聘者姓名未在所属行、社发布的笔试、面试及体检通知名单中的,即为未入围,不另行通知。
(二)根据相关规定,应聘者报考特殊地区(玉树、果洛以及天峻、乌兰、都兰、刚察、祁连、河南、泽库、同德、尖扎、兴海县联社)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三)招聘录用后即为农村信用社系统正式合同用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具体用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
(四)招聘员工薪酬福利:薪酬待遇实行全省信用社系统统一的薪酬政策;同时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享有同等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新录用人员见习期为六个月。
(五)应聘者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无论录用与否,应聘资料均由我联社妥善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再退还,敬请原谅。
(七)请应聘者保证联系方式正确无误、通讯畅通。
我们诚邀您的加盟,期待与您携手同行,共创辉煌。我们相信,因为您的加入,农村信用社的明天会更好!
咨询电话:
省农村信用联社0971-8178209
联系人:马 丽 张连明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