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培训机构和培训任务,今年前7个月,该省城镇新增就业32500人,完成目标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3.8%
将培训机构和培训任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是青海省财政为建立城乡就业帮扶机制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措施实施近3年来,青海省财政投入的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资金达到了1.5亿元。
青海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自2009年以来,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青海省财政配合劳动等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就业的工作意见和要求,通过政府采购制度,把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均纳入就业扶持范围,不仅规范了就业资金的管理,而且推进了就业扶持政策的不断完善。
据介绍,青海省财政促进就业的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加大对城乡各类失业人员及农民工的“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职业介绍的支持力度,统一政策、统一标准。二是实施重点技能培训项目,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及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实现1年-2年的免费长期技能培训;建立国家重点项目用工免费技能培训,实行企业新增用工直培补贴制度。三是做好困难企业转岗职工技能培训和补贴工作。四是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社保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比例。
记者在青海省西宁市采访时了解到,该市共有培训机构70多家,经过审查确认,40多家培训机构获准在财政、劳动等部门备案。2010年,西宁市通过启动公开招标程序,该市博彩民族工艺培训学校、人民厨艺学校、汽车驾驶学校等27家培训机构获得了中标资格,中标的培训项目累计达80多个。此后,中标培训机构与财政、劳动等部门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机构在保证培训课时合格率达到90%以上、接受培训的人员经过劳动技能鉴定合格率达到60%以上、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在半年以上者,财政部门按照每个受训人员每课时2元-2.5元的标准对培训机构兑付补贴。补贴资金由财政直接拨款发放到培训机构。
据青海省有关部门统计,经过劳动技能培训,2011年1月-7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2500人,完成目标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该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培训机构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制度筛选产生,培训项目通过招标落实,做到了择优选择、淘汰落后,有利于做实培训项目,加快了培训资源整合,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力培训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