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提高地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近日出台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试行办法》,并由地县财政拿出1400万元作为人才引进的专项经费。
海东地区将重点引进重点园区建设、重点骨干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包括金融、城市规划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现代特色农业、旅游策划、生态与环境保护、工业园区建设、社会管理等相关产业和相关专业急需紧缺人才。
《办法》规定,在人才引进工作中,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正副高级职称、博士、硕士学位、中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按年发放生活补贴。标准为:正高5万元、副高4万元、博士4万元、硕士2万元、中级2万元。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海东居住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在外地居住的发放住房补助,补助标准按居住地平均每年发一次,享受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全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含个人缴纳部分),配偶子女享受一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在职称待遇上,凡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随到随聘,不受单位职称、岗位名额限制。企业聘用一名并签有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博士学位实用人才、高级职称专业人才以及相当于高职的实用人才,由政府对企业一次性给予1―2万元奖励。
对设立的专门岗位,如首席专家、技术顾问、特聘工程师等,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实行户口可以不动、关系可以不转、来去自由的柔性引进。
海东地委书记于丛乐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海东发展的质量、速度、规模将是前所未有的。东部城市群建设海东是主战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海东是先行者,工业发展海东占据后发优势等。这些机遇,将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华、实现抱负的广阔舞台,也为各级党委、政府做好新形势的人才工作创造了关键条件。为此,今后将抓好包括党政人才能力提升、工业强区战略人才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劳务品牌打造、旅游产业人才培养、人才开发区域合作、未来人才储备等七项人才重点工程。 (作者:马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