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藏族自治州近日出台了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六项具体措施,鼓励全民创业促就业。
加大资金投入。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民创业的贷款担保、创业补贴、创业奖励以及创业服务体系、基地建设等。放宽创业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能够实行多元化投资的领域均对创业者开放,对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要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优先安排场地。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经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和城管部门批准设置的临时商业用房、经营场所等,在工商登记时提交有效证件后应视为有效经营场所。鼓励经营者在互联网上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活动。放宽开业登记审批。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凭本人身份证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城乡居民参与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首次创业、新办实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复转退役人员及进城农牧民务工人员等,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所有在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全部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1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4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通过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海南州每年力争新增个体工商三百户以上,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家以上,提供贴息贷款三千万元以上;扶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10家,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2000万元;扶持300名劳动者成功创业,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1000万元,带动就业2000人;开展创业培训五百人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