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照行政拉动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性的人才开发项目
人才开发观念的转变,人才开发良性机制的形成,虽然需要我们进行体制创新和制度改革。但是,我们认为,政府通过实施一些有利于调动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人才开发积极性的示范项目,是转变人才观念、解决当前人才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的有效途径。为此,建议国家建立以项目为单位的促进西部人才开发机制。
1、在“博士后”站、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建设等方面,结合西部实际,设立专门项目予以倾斜。
2、对国家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应配套部分资金或允许从项目经费中单列一块支出,用于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设立国家高级专家为西部服务的专门机构,根据西部地区的科研和技术需求,采取全额资助的方式,组织专家到西部地区进行技术服务。
4、建立和实施西部地区骨干人才培训工程项目,针对西部地区的相同或不同需求,在国家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开办专门业务培训(研修)班或访问学者等多种方式,帮助西部地区人才进行知识更新或提高研究能力。
5、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给予支持。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少,建立留学回国创业园不是我们的现实考虑。从青海实际出发,如果能吸引国内优秀科技人才来青创业,无疑是青海的现实选择。建议国家充分考虑青海的实际,在资金和政策上支持我省创办高层次人才科技创业园,给予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同等的优惠政策。
(五)加快人才市场建设,增强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功能
目前,我省人才市场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人才市场发育对行政推动的以来程度高,由于经济发展的滞后,市场发育程度低,原有计划体制影响比较深,社会力量办市场的条件不充分,必须通过行政方式去培育人才市场;二是人才市场体系不健全,除省级人才市场和西宁市人才市场外,其它地区人才市场尚处于“萌芽”阶段,而行业性人才市场才开始起步;三是信息引导和服务功能较弱,各级人才市场没有固定的场所,社会人才信息化建设无法展开,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储存量小,项目少。为解决我省人才市场的建设问题,我们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把“兴市建场、重点提升”作为工作的重点。“兴市”就是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两个主体到位;“建场”就是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快人才市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人才市场体系;“重点提升”就是对省级人才市场和部分条件好的地区人才市场进行重点扶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因此,鉴于我省实际,建议国家在以下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
1、在资金上对我省人才市场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帮助和支持。
2、建立西部地区人才信息库,实现西部各省会城市与中心城市联网,形成西部地区内在交联的板块市场,进而实现与国家级人才市场的联网贯通。
3、协调做好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贯通。方式可考虑组成多重主管部门联合体的方式,使各部门以参股形式共同成为人才市场的董事会成员。
(六)拓宽东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对口帮扶的渠道
从近几年国家对我省人才工作支持的实践看,“博士服务团”、“公务员东西部对口培训”、“清华大学与青海大学对口帮扶”等项目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项目实施的受益面。
1、加大对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浦东干部学院对我省公务员的培训名额。继续坚持“公务员东西部对口培训”的有效办法,增加培训名额,扩大培训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口挂职工作力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口挂职的人数增加一倍,时间适当延长。针对青海干部实际,建立青海与中西部地区干部交流的机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厅级领导干部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交流任职。在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开设“青海干部培训班”,重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
2、采取多种形式帮助青海吸引人才和智力。每年组织协调西北地区开展一次以“振兴西部经济、吸引人才”为主题的招聘活动。加大国家对我省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的支持,获准更多的引智项目。扩大国家重点高校与我省高校的对口帮扶范围,在继续做好清华大学与青海大学结对帮扶的基础上,开展对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学院的结队帮扶工作。同时,扩大结对帮扶的层次和范围,在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社会科学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建设等领域,有重点地进行结对帮扶。继续坚持选派管理专家或拨尖人才来我省挂职的方法,带动我省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重点学科的发展,提升学科带头人的学术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