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才网电 (记者蒙景辉)随着日前将海东地区和西宁市的乐都、湟中等6个县(区)纳入新农保范围,青海省于12月上旬实现了农村牧区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比国家要求在2020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目标时间提前了10年。
青海省从2009年11月即开始进行新农保试点,首批将8个县作为新农保制度试点县,制度覆盖农牧业人口61.19万人。今年7月,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青海6个藏族自治州所辖27个县(市、行委)列为2010年全国藏区新农保重点扩面试点县,重点扩面试点县有农牧业人口91.96万人,60周岁以上10.12万人。至10月,参保农牧民达16、03万人,参保率达到28%,为5.17万名60周岁以上农牧民发放基础养老金1952.19万元。
今年10月,青海又将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大通、互助、民和、循化、化隆5县纳入全国新农保普遍扩面范围。至此,青海先后将40个县(市、行委)纳入了新农保范围。至10月底,参保率就高达73%,先后为4.76万名60周岁以上农牧民发放基础养老金3004.57万元。这次将6县(区)纳入新农保范围,使青海省实现了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按照青海省相关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制度实施后,16周岁至59周岁的参保农牧民按年缴费,缴费标准设定为100元~500元5个档次,以“多缴费多得”的原则由农牧民自愿选择缴费标准,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30元~5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的农牧民个人不再缴费,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对农牧区重度残疾人,地方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给予30元的缴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