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师范处获悉,我省促进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出台,此举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且有岗有编,对改善我省基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基层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免费教育师范生是指报考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之一,有条件地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学生。按照我省规定,每年7月15日前,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下一年度免费师范毕业生学科分布情况通报州(地、市)教育局;教育局根据教师需求情况,测算本地区急需毕业生人数及专业,并报省、州(地、市)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于9月15日前将免费师范生聘用计划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10月15日前,中心将我省免费师范生岗位需求信息通报培养院校,并在青海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11月至12月,免费师范毕业生将根据我省岗位需求信息,在培养院校通过现场或网络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次年1至2月份,中心组织招聘单位和当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参加供需见面洽谈会。用人单位在考核基础上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报中心备案。3月15日前,在青海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落实信息。
凡未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根据各地教师需求情况,推荐到有关地区教育局,在考核和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未达成就业协议的,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中小学任教。
记者了解到,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地区,中小学空缺编制优先用于免费师范生的安置。我省将加强免费师范毕业生基层锻炼,安置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任后五年内,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牧区教育工作,安排到辖区内的农牧区学校任教两年。其间,享受任教地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方式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作者: 陈俊 黄启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