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获悉,青海省今年重点面向少数民族地区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乡镇卫生院见习,通过出台对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生适度加分等优惠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就业的扶持力度。
近年来,青海省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才就业,扶持范围不断扩大。2008年,《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青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此拓展重点扶持的少数民族人才范围。2010年,青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少数民族就业政策。
今年,除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见习外,青海省还决定对青海南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培训费和生活费全额补贴。同时,对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考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到基层服务期满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考上述单位时,笔试成绩加7分;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省成人高校本科学历教育;3年内报考硕士生,初试总分加10分。
又讯 青海省逐步完善民族干部培养机制,不断为少数民族干部成长创造条件,一大批年富力强的民族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少数民族干部成为促进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青海省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培养中,十分注重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的建立,今年省委专门下发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规划》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确定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中长期工作方向及目标任务。同时,通过立法来保证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岗位,使少数民族干部成为青海省干部队伍中的主力军。
据了解,截至2009年底,青海省少数民族党政人才总量达到1.9万多人,自治州党政一把手中少数民族干部占到了2/3,自治县党政一把手中少数民族干部已超过半数。
青海省还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鼓励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到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多年来,青海省连续选拔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有针对性地将少数民族优秀人才选调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以及省直机关和相关业务对口部门挂职锻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