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11年春节临近,为了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就业困难群体在春节前后能够实现就业愿望,增加收入水平,过了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9号)精神,我省定于1月上旬至2月中旬在全省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这次活动以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为重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由各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残联共同推进。活动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援助对象为以下五类群体,即: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玉树地震灾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各类失业人员;本地区确定的其他援助对象。
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将采取三项措施、实现五个目标。三项措施是:宣传到位,辖区内每一位援助对象都了解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服务内容和相关政策;登记到位,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进行登记认定,每一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台账做到基本信息完整清楚,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记录准确;家访到位,对辖区内确定的所有援助对象进行家访,了解其就业需求和政策落实情况,提供针对性帮扶和援助。五个目标:一是多数未就业的困难人员能够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活动期间未能就业的,登记造册并纳入当地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二是应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以社保补贴为重点的就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三是每一个零就业家庭中基本实现至少一人就业,活动期间没有落实就业岗位的,登记造册并纳入当地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四是一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通过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吸纳、集中就业单位安置、个人就业、自主创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实现就业;五是一批玉树地震灾区失业人员通过社会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实现就业。(作者:闫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