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随着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以及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逐步健全,我省的就业规模逐年扩大,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一五”时期,我省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年控制在3.8%以内;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达494万人次。
5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尤其是2009年,针对金融危机影响,及时研究制定和实施了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确保了就业稳定。2010年,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加大政策推进力度,大力开辟就业岗位,有效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各州(地、市)、县普遍建立了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延伸到乡镇、社区,逐步形成省内纵向和省外横向互联互通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网络,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格局基本形成,区域人才开发合作进程不断加快。
为全力促进就业稳定,今年我省将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开展特困群体就业援助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培训援助行动、抓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措施,确保城镇特困家庭、农牧区特困户有一人实现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性、阶段性、稳定性就业。力争年内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次)以上,其中稳定就业25万人。(作者: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