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才网讯 1月4日,记者从西宁市妇联获悉,为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妇女创业就业,今年,西宁市妇联将让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惠及更多妇女,凡具有西宁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的妇女、就业困难的妇女、复转女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有自主经营能力的进城农村妇女,都可以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创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据了解,此次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四项,包括:在西宁市内有固定住所、具有西宁市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须经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借款人需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相关机构审查同意后,可展期1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展期不贴息。此外,对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还款方式和计息、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农村妇女贷款额度参照城镇妇女执行。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明确规定不享受贴息政策的项目,均不享受贴息政策。
在申请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时,符合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妇女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一式三份,到各区、县妇联或西宁市妇联提出申请。 (作者:黄启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