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拓开思路
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2011年,我省建立了全省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机制,全省共选派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2335名,其中:西部计划志愿者313名,青南计划志愿者400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922名,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300名,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400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见习。根据13号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重点面向全省农牧区招聘农村牧区见习岗位教师100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60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00名。选聘1000名普通高校应往届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开发公益性岗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在乡镇设立"社会保障协理"特定公益性岗位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社会保障协理"特定公益性岗位778个。印发了《关于聘用纯农牧户和城镇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通知》,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年内,帮助全省纯农牧户和城镇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
继续通过就业见习促高校毕业生就业。2010年,新增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70家,全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已达106家。全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可吸纳2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通过见习,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帮助其实现就业。
自主创业为高校毕业生助力
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措施。结合青政13号文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了《青海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3年内将引领45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的目标任务。此外,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制定了《青海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格尔木市结合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研究制定了《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实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营造了支持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政策环境。
扩大创业孵化基地规模,提高创业基地的社会服务功能。2010年,全省各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中心20余家,专门负责协调指导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创业服务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西宁市、格尔木市等地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或孵化市场近20个,新增入驻企业380家,吸纳1109名高校毕业生在园内创业就业。团省委新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61个,提供岗位3895个,已扶持大学生(青年)创办企业75家,带动就业2120人。
逐步增加创业资金保障,扩大创业培训规模。2010年,省级财政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亿元。今年前9个月,全省各级金融机构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261万元,支持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1148名创业和再就业人员。发放青年创业贷款275万元,涉及项目14个。各地共举办创业培训班126期,3140人参加创业培训,新创造就业岗位3455个。
宣传服务 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氛围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手段、形式更加合理。通过定期举办人才集市日、网络招聘会、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就业服务周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就业平台。今年前三季度,省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各类招聘会106场,进场用人单位3082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12994个,进场求职人员139428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3345个。其中,高校毕业生进场求职达2万多人次,达成就业意向近万个。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逐步加大。编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主要政策措施宣传彩页、《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招聘会、洽谈会等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高校毕业生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正确的就业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良好就业氛围。(作者: 赵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