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毫不夸张地说,近些年的高校毕业生已经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牵动着千千万万个家庭的目光。对于正在加速发展的青海来言,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不仅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关系到人才强省战略的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群众关注的热点就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了重点涵盖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大就业服务等六个方面的14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同时,给予资金保障2.2亿元。
被高校毕业生们亲切地称为“黄金14条”的政策产生了巨大的集聚和联动效应。在有效解决历年来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同时,也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实现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有1.45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更是达到了83.1%,比2009年增长近10个百分点,是五年来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最高的一年。
机制高效确保工作落实
为确保13号文件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对13号文件所提出政策措施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工作职责。全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中之重,不断健全工作体系,落实工作措施,形成了密切沟通,合力攻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合力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制定补贴政策,规范政策运行渠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各类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政策补贴的对象、范围和13号文件所规定的六类补贴项目的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程序,确保13号文件中各类补贴政策能够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推行实名登记制度,强化毕业生管理。为了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动态跟踪,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的通知》,从2010年起,在全省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应往届本省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省属普通高校外省生源的毕业生均要在所属高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才交流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毕业生实名登记后,可免费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依据登记情况享受1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推进毕业生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和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结合省政府13号文件精神,确定了我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提出了通过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计划"等三项行动计划,大力拓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毕业生灵活就业和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举措。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学有所用
2010年,我省进一步加大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合同期限给予企业补贴年度不同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并给予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不超过3年的一次性奖励,帮助企业降低了用人成本,增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2010年前三季度,全省国有企业已吸纳高校毕业生3000余名,重点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200名,各类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431个,已有3500名高校毕业生进入民营和非公领域实现就业创业。
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拓开思路
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2011年,我省建立了全省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机制,全省共选派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2335名,其中:西部计划志愿者313名,青南计划志愿者400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922名,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300名,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400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见习。根据13号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重点面向全省农牧区招聘农村牧区见习岗位教师100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60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00名。选聘1000名普通高校应往届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开发公益性岗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在乡镇设立"社会保障协理"特定公益性岗位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社会保障协理"特定公益性岗位778个。印发了《关于聘用纯农牧户和城镇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通知》,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年内,帮助全省纯农牧户和城镇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
继续通过就业见习促高校毕业生就业。2010年,新增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70家,全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已达106家。全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可吸纳2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通过见习,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帮助其实现就业。
自主创业为高校毕业生助力
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措施。结合青政13号文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了《青海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3年内将引领45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的目标任务。此外,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制定了《青海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格尔木市结合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研究制定了《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实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营造了支持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政策环境。
扩大创业孵化基地规模,提高创业基地的社会服务功能。2010年,全省各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中心20余家,专门负责协调指导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创业服务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西宁市、格尔木市等地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或孵化市场近20个,新增入驻企业380家,吸纳1109名高校毕业生在园内创业就业。团省委新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61个,提供岗位3895个,已扶持大学生(青年)创办企业75家,带动就业2120人。
逐步增加创业资金保障,扩大创业培训规模。2010年,省级财政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亿元。今年前9个月,全省各级金融机构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261万元,支持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1148名创业和再就业人员。发放青年创业贷款275万元,涉及项目14个。各地共举办创业培训班126期,3140人参加创业培训,新创造就业岗位3455个。
宣传服务 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氛围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手段、形式更加合理。通过定期举办人才集市日、网络招聘会、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就业服务周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就业平台。今年前三季度,省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各类招聘会106场,进场用人单位3082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12994个,进场求职人员139428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3345个。其中,高校毕业生进场求职达2万多人次,达成就业意向近万个。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逐步加大。编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主要政策措施宣传彩页、《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招聘会、洽谈会等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高校毕业生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正确的就业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良好就业氛围。(作者: 赵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