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深入推进“人才强州”战略的实施,在全社会树立向优秀人才看齐、向先进典型学习的导向,激励各条战线的工作者奋发向上、锐意创新、争创一流,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海西做贡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近日制定出台《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评选激励办法(试行)》。
《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工作实绩和发挥作用大小为衡量标准的原则,坚持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的原则,结合海西实际,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州内各行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职坚持自学高学历层次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纳入激励表彰范围;《办法》规定,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自荐与群众推选相结合,单位推荐与上级组织审核相结合的办法,逐级审核确定表彰对象。同时,明确了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程序。
《办法》明确了表彰奖励方式。对经过推荐、审核等程序产生的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分别授予海西州贡献突出优秀人才、爱岗奉献先进典型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另外,海西州还设立先进人物奖、素质提升奖、高层次人才岗位奖,分别给予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办法》设立了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奖励专项基金,并进行专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