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7月29日电(陈国洲 徐昕)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省计划在今年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将在3年内引领45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培训指导150名教师,并对1000多名具备一定条件并具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使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享受到更好的创业指导服务。
据了解,从2010年起至2012年,青海省政府将每年为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分别安排贴息资金1000万元和30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创业园及大学生创业园地。同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建立健全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搭建融资平台,为创业大学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
青海省还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将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创办微利项目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对创业初期的大学生,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及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此外,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求职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