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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集中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www.qhrc.com.cn  2010-10-11 9:13:40  资讯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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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州(市、地)、县(市、区、行委)集中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0年15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公开选拔一批副县级、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西宁市公选的副县级职位及名额

  西宁市公开选拔5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和名额为:

  1.西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

  2.西宁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

  3.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4.中共西宁市委党校教育长1名;

  5.西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1名。

  二、副县级领导职位报名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开展公选(含省直垂管单位);在西宁挂职满1年及以上的省直机关干部、市外干部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挂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也可报名。

  三、副县级领导职位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应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或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满四年(其中,任正科级领导职务须满一年);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五年。在市属国有企业任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满两年;或在市属国有企业任中层正副职累计满四年(其中,任正职须满一年);或在市属国有企业任中层副职满五年。

  1.报考西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位的,应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城市建设及市政公用事业相关工作业务;

  2.报考西宁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位的,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城市规划设计相关工作业务;

  3.报考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的,应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或了解相关工作业务;

  4.报考中共西宁市委党校教育长职位的,应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和科研能力,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了解相关工作业务,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5.报考西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职位的,应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在公安系统工作3年以上。

  报名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六)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以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任职时间可比同级干部放宽一年。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条件的人员,不累计放宽任职年限。

  (七)身体健康。

  (八)对任职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该职位具体要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说明书)。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5.不能提任的其他情形。

  四、各区县乡科级公选职位及名额、报名范围、报名资格和条件

  各区县各确定不少于3名乡科级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具体职位和名额、报名范围、报名资格和条件以当地组织部门公选公告或通知为准。

  五、实施步骤

  西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区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程序以当地组织部门公选公告或通知为准。西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的程序为: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副县级领导职位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组织推荐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地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选职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统一上报市公选办。个人自荐的,报名资料寄送市公选办进行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副县级领导职位报名要求: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8,经资格审查和调剂合格人数仍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副县级领导职位的报名资料:职位说明书、具体要求及报名表可在西宁市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西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相关证书、证明职务任职时间的文件复印件各一式3份(16K纸),近期2寸浅底彩色证件照片7张。

  4.副县级领导职位报名时间和地点:2010年10月9日8:30开始,到10月15日18:00截止。报名地点: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黄河路142号)。

  5.乡科级领导职位报名事宜。乡科级领导职位的报名工作由各区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公选办”)负责。具体报名方式及要求、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等事宜请及时向区县公选办咨询。

  6.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市、区县公选办负责对报名资格统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参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参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并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审查合格者,凭相关证件原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合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副县级领导职位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等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乡科级领导职位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等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科目考试内容由市委组织部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对面试人选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拟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每个职位研究提出差额人选2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七)任前公示

  对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用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任用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0971—8230447(市公选办)

  0971—6156354(现场报名点)

  传 真:0971—8212292

  监督电话:0971—12380

  0971—8230446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关街43号

  邮政编码:810000

  电子信箱:xnzzbtg@126.com

  西宁市集中公开选拔领导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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